各教学单位:
开放性实验项目的设立有利于高效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有利于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做好2017年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支持实验室开放工作,凡能向学生开设开放项目的实验室均可申请。
二、申报安排
1.实验室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意义的开放项目,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
2.各教学单位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开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任务书》(附件2)。
3.各教学单位汇总通过评审的开放项目,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3月22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三办128),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毛江一 联系电话:82426828
附件:
1.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申报表
2.开放性实验项目任务书
3.开放性实验项目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