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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暨第三届教学新星评选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能建设,切实提高我们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更多的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搭建平台,调动和激励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更好地为我们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贡献聪明才智,我们决定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暨第三届教学新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组织

(一)指导思想

促进青年教师现代教育理念更新,注重学生自主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推动我们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使青年教师通过比赛过程中的观摩、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本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由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联合举办。

二、参赛人员要求

40岁以下(含)青年教师(197611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赛;导师制已出师且未参加过基本功比赛的青年教师应报名参赛。

三、总体工作安排

阶段划分

组织

单位

内容

备注

初选阶段

1116-127

各教学单位

1.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参加教学单位选拔。

2.12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校工会:

①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

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③本单位组织初赛的总结(包括参加初赛人员名单、参赛率、候选人的推荐产生办法等)(见附件3)。

未参加预赛(包括未组织预赛的教学单位)的教师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初审阶段

128日— 1215

教务处、人事处

人事处审查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师资格,正式确定“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候选人”名单,并由教务处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决赛阶段

12月中下旬

 

教务处、校工会

1.候选人提交50分钟教案(一式十份)至校工会;教案中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技术与学习资源的应用(含板书设计)、教学过程、训练与评价等内容。

2.学校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委会,组织公开课。

3.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委会确定比赛获奖名单后,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领导批准。

 

公示阶段

决赛后一周

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

1.对比赛结果进行公示。

2.学校发文公布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名单。

 

决赛阶段的公开课具体时间、地点、顺序、候选人教案上交时间等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四、比赛内容

(一)教学设计

50分钟的完整教学设计方案(不能是讲稿或者提纲式的简案)。要求教学目的明确,教学思路清晰,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教学内容充实,既符合大纲要求,又反映学术发展;充分考虑课程的重点与难点,有较强的针对性;教学过程的组织合理,方法运用恰当有效;文字表达准确、阐述清楚。

(二)教学演示

1.教学内容:

(1)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生的特点;

(2)注重学术性,渗透专业思想,为教学目标服务;

(3)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内容承前启后,循序渐进。

2.教学组织:

(1)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方法运用灵活、恰当;

(2)启发性强,能有效地调动学生思维、学习积极性;

(3)练、恰当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语言与教态:

(1)普通话讲课,语言清晰、准确、生动;

(2)善于运用手势、表情,教态自然大方;

(3)着装整洁得体,精神饱满,亲和力强。

4.多媒体及板书:

(1)多媒体技术应用得当;

(2)板书设计合理;

(3)字体图表工整、美观、规范。

5.政治思想性:

(1)人生观正确,生活态度积极;

(2)结合专业学习,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状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世界观和价值观;

(3)尊重学生。

五、评比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采取抽签方式进行随机分组。由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委会,负责此项活动的评比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全面的基本原则,综合评价参赛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具体评分内容和标准见《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分细则》(见附件4)。

(二)本届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一等奖不超过5%,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0%,鼓励奖若干;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自动取得“伟德国际victor1946第三届教学新星”称号;设组织奖若干。学校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教学奖励。获奖结果将作为校内各项评优、学术交流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优先推荐参加校外有关比赛。

(三)组织奖条件:教学单位党政领导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青年教师参赛率高,且比赛效果显著;积极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学校比赛。

六、决赛名额分配

各教学单位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名额按40岁以下(含)青年教师(197611日后出生)人数的15%分配(见附件5)。

七、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工明确,落实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求每个教学单位必须按照学校决赛分配名额推荐参赛人选。

(二)要充分利用好这次评选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使优秀的青年教师在广大教师队伍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

(三)增强时间观念,保证活动质量,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推荐材料的准备工作,对没有按时上报材料的单位,按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四)要求各教学单位组织40岁(含)以下青年教师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单元的决赛进行观摩学习。

(五)如果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规定以外的情况,请及时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和校工会,由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具体处理办法。

联系人及方式:

教务处    菁(313082426883

          白莎莎(31628242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