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科生教育/ 规章制度

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bv伟德国际1946

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组在教风、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强化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促进教学及教学管理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督导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院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向学院教学领导提供咨询建议。

第三条  教学督导组的成员称为教学督导员。

第四条  教学督导组实行聘任制,由11-13名教学督导员组成,设主任1人。教学督导员采取自荐和系、部推荐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聘任。每届聘期3年,可连续聘任。教学督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设秘书1人,处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 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2.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历。

第六条  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者,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终止聘任。

第七条  每年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确定学期、学年工作重点。

第八条  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学院各系、部和教务办公室的教学安排情况,对授课计划、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情况进行检查,审查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文档等,对新开课、开新课等环节教师的课程给予听课评价并及时反馈。

第九条  教学督导组对教学督导工作按专题经常进行交流、分析、研究,向学院教学领导提出咨询建议与报告。

第十条  每学期对学院老师授课情况、实践教学状况、师资队伍建设状况等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  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学风、教风等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学院要求每年度提交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三条  完成学校教务处、学院领导临时安排的有关教学督导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教学督导员的工作量,从教学管理经费中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bv伟德国际1946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v伟德国际1946

2015415